據(jù)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近日,有網傳消息稱,“車管所放話:即日起必須噴字,不管是否運營,不噴可能無法上路!”大家都知道,按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有些專用車輛是需要噴字的,例如營運車輛,必須要噴上核載人數(shù)、重量等。而這則網傳消息卻稱,私家轎車也要噴上核載人數(shù)等字體,引起部分網友質疑和關注。那么,這則消息是否屬實?各地車管部門又如何回應呢?
網傳消息稱, 一些車管所對外表示,“為了防止私家車非法營運,就采取全噴的政策,不管什么車,都要噴字,例如許多7座的車,就要在車門上噴上‘限載7人,嚴禁超載'等。不管是否運營,一律要噴字,不噴可能無法上路!”
這篇文章還特別指出,“一位來自北京的車主表示自己的車就被噴字了,如果不噴就不給驗車,不驗車就上不了路了,所以必須要噴,某些地方區(qū)域為了便于管理而規(guī)定私家車要噴字。” 文章甚至還起了這樣的標題:《車管所放話:即日起必須噴字,不管是否運營,不噴可能無法上路!》
看到這樣的消息,北京車主王先生感到難以理解,他說:“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,覺得非常震驚,因為畢竟是自己的私家車,噴涂這種字樣的話,非常影響車輛的美觀,而且我們也不希望自己的車輛和道路上的營運車輛出現(xiàn)混同。”
王先生說,他只是在網上的一些自媒體公號上看到這樣的消息,并沒有看到官方媒體及權威部門發(fā)布這樣的消息。
針對網傳消息,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新聞宣傳的工作人員表示,北京交管部門并沒有地方性的政策推出。
這位工作人員說:“法規(guī)里有就有,沒有就沒有。北京是嚴格按照國家規(guī)定、規(guī)范來做的,沒有任何超出規(guī)范的內容,也沒有規(guī)范不執(zhí)行的情況,應該說都是依法依規(guī)來辦,沒有北京交管局自己定的規(guī)定,沒有地方性的政策推出。”
記者網上檢索發(fā)現(xiàn),早在2018年初就有自媒體發(fā)出這樣的消息。一些自媒體文章反映,“有地方車管所對外說明,只要是七座的車型,不過是什么車,都需要按要求噴字。噴字所需的費用也需要車主承擔,每個地方根據(jù)本地消費水平,50到100元不等。”文章還配發(fā)了圖片,圖片顯示,有7座的SUV和4座的私家轎車,也被噴上了具體核載人數(shù)字樣。
記者向多地車管部門證實, 車管所并未發(fā)布過這樣的通知。
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輛和駕駛人管理支隊教導員趙建中表示:“關于個人的非營運車輛噴涂核載人數(shù),這個事情是謠傳。目前我們沒有接到上級的相關通知,按照現(xiàn)有的法律法規(guī),檢驗車輛不應該附加法律法規(guī)外的條件。個人的非營運的小型微型車輛,個人的私家車這種,不要求噴涂核載人數(shù),這個是明確的。至于其他的,像營運車輛、大貨車這種要噴。”
記者查閱我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2018年1月起修訂施行的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,均未發(fā)現(xiàn)“非營運車輛噴涂核載人數(shù)”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河南省安陽市公安交警支隊車管科副科長尤寧也告訴記者,噴涂相關字體主要是針對車型。新國標出臺后,安陽開始執(zhí)行非營運的小型面包車在乘客門進行噴涂,并沒有對轎車進行噴涂。
他說:“這是從2018年1月1日就開始了,執(zhí)行了一年。這是國家規(guī)定的,不是我們規(guī)定的,就是國標7258(GB7258-2017),這是一個國家的標準。”
據(jù)介紹,目前路上行駛的小型面包車車身,還有沒有噴涂的現(xiàn)象。尤寧解釋說,一般情況下,各地車管部門是在車檢時要求噴涂。
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文學表示,如果有私家轎車車主在車管所年審時被要求強制噴涂字體,可向上級公安部門或者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進行舉報,這是一種違法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