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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頻次
按照“一周全覆蓋”核酸檢測的要求,對各類人群按風險高低開展1天1次到1周1次不同頻次的定期核酸檢測。(獲取各類人群檢測頻次信息請掃描或識別二維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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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樣地點和時間
全區(qū)共設置社區(qū)便民采樣點、愿檢盡檢采樣點(含24小時)、保供人員采樣點、“非綠碼”人員采樣點以及各單位專用采樣點等多種類別的核酸檢測采樣點。其中,愿檢盡檢采樣點(含24小時)屬于收費采樣點,按照國家核酸檢測收費標準執(zhí)行。請居民朋友根據自身實際,合理選擇采樣方式和時間。(獲取核酸采樣點位信息請掃描或識別二維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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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結果應用
進入居民小區(qū)人員需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;進入各類行政企事業(yè)單位、公共場所、聚集性場所、營業(yè)場所人員需提供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;各類單位、重點行業(yè)、重點崗位相關人員由行業(yè)監(jiān)管部門和單位負責,按照各類人員核酸檢測頻次要求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來蘭返蘭人員按照蘭州市外防輸入有關規(guī)定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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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(1)居民等候采樣期間全程規(guī)范佩戴口罩,做好個人防護,聽從現場工作人員指引,有序排隊,保持1米以上間距,提前打開“甘肅健康碼”(未注冊甘肅省健康出行碼系統(tǒng)的人員需提供身份證或證件號碼,由工作人員手動錄入)。各采樣點應對老弱病殘孕、幼兒等特殊人群予以優(yōu)先采樣。
(2)采樣完畢后請立即離開,不要在采樣現場逗留。
(3)有發(fā)熱、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,請就近前往設置發(fā)熱門診的醫(yī)療機構進行采樣。
(4)48小時內接種過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請勿參加核酸采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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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責任
按照《傳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》《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應急條例》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精神,對不按要求落實核酸檢測、進出各類場所拒不配合查驗的個人、不履行核酸檢測及查驗責任的各單位和各類市場主體,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請廣大市民朋友關注官方信息權威發(fā)布,及時參加核酸檢測篩查。感謝您的配合,由此帶來的不便,請您給予理解和支持。
蘭州市城關區(qū)新型冠狀病毒肺炎
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2年8月10日
來源:城關區(qū)衛(wèi)生健康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