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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提醒:看到這種人臉,立即警惕!多地已發(fā)生罪案

稿件來源:廣州日報綜合自法治日報、警民直通車上海、九派新聞、紫牛新聞 發(fā)布時間:2024-07-02 14:37:58

日前,徐州警方公布了一起剛剛破獲的系列盜竊案。

 

6月5日上午9時許,徐州銅山公安分局利國派出所接到報案,轄區(qū)多個農戶家遭遇盜竊。經初步偵查,當天上午共有5戶家庭遭到盜竊,嫌疑人盜走現金、首飾、數碼產品等物品,案值在3萬元左右。

 

大概1個小時左右后,民警成功將嫌疑人抓獲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,嫌疑人為盜竊作案作了充分準備。在實施作案時,嫌疑人往往會穿著網上購買的電力部門工作服,一旦遇到受害人返回,他就謊稱是自己是電力檢修人員,伺機迅速逃離。而他身上還攜帶從網上購買的硅膠面具,預備隨時進行“換臉”偽裝,逃避警方追捕。

經初步查實,該嫌疑人涉案近20起,目前,該嫌疑人已被刑拘。

 

“人皮面具”,

這么“玄幻”的東西

感覺只會在電視劇電影和小說中出現

然而,從上述的案例中,

我們發(fā)現,

現實中竟然真的有人

利用“科技”干“狠活”

戴著“人皮面具”

易容去犯罪

幾個月前,

上海也曾發(fā)生一起類似案件

 

今年3月6日,上海梅隴派出所接到某小區(qū)多戶居民報警稱家中被盜。經查,為一男子戴上硅膠人臉面具,偽裝成老人模樣潛入4戶居民家中,共偷盜10多萬元財物。

 

據通某交代,為了盜取財物,他特地從網上購買了老年硅膠影視面具進行“換臉”偽裝。

公開資料顯示,硅膠人臉面具由特種硅膠或類似材料制成,通常應用于電影、電視劇或舞臺劇化妝。日前,多地警方發(fā)布提醒,以硅膠人臉面具偽裝成新面孔實施犯罪,正成為一些不法分子作案的新手法。

那么,這些硅膠人臉面具是從哪里來的?

制售硅膠人臉面具涉及哪些法律風險?

又該如何對其進行規(guī)范和監(jiān)管?

近日,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采訪。

 

多家網店有售賣

價格差異大

 

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以“人皮面具”為關鍵詞搜索發(fā)現,該詞語已被系統屏蔽,顯示“沒有找到相關商品”。但更換關鍵詞比如“硅膠面具”,就能看到不少商家,所售產品包括“面具成人全臉硅膠頭套”“易容真人換臉皮人皮面具”“老年硅膠面具人臉全臉”等,價格在幾元至幾萬元不等。

這些硅膠人臉面具類產品不但種類繁多,而且設計各異。

 

● 一些商家推出明星面容仿真面罩,聲稱可以高度還原明星的面部特征,效果逼真;

● 一些商家提供現有的模型頭套,價格高達3000元;

● 還有商家宣稱可提供面具、頭套“私人定制”服務,核心賣點即“超逼真”“仿真定制”,價格根據面具復雜度和精細度而定,約3000元至2.5萬元,從下單到制作完成大約需要1個月時間。

 

問及定制服務需要提供哪些信息時,有商家這樣回應:“如果能找到3D掃描,就可以將電腦掃描尺寸發(fā)給我們。如果沒有,就提供照片、頭、五官的尺寸和360度人臉照片。”

 

這意味著,顧客只需提供照片,或通過3D掃描技術獲取人臉圖像和360度人臉照片,商家就能根據這些信息制作出一張人臉面具。

記者咨詢了6家售賣此類面具的商家:是否需要提供個人信息?對方一致回復“不需要”,并且都沒有詢問記者購買面具的目的和用途。

 

有業(yè)內人士告訴記者,不同價格的硅膠面具,仿真度也不一樣,現在市面上銷售的多為玩具類型面具。通常價格越高,仿真度就越高。

 

涉及多重風險

 

“一方面,購買者使用人臉面具可能逃避監(jiān)控識別,增加犯罪嫌疑人和違法者身份確認的難度。這種情況可概括為‘不想別人知道我是誰’。另一方面,人臉面具還可能被用于繞過人臉識別技術,冒用他人身份進行盜竊或其他違法行為。這種情況則可概括為‘我想讓別人誤以為我是誰’。”廈門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副教授劉炯說,在這兩種情形下,無論是民事、行政還是刑事領域,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。

 

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介紹,商家在電商平臺售賣人臉面具可能涉及多種法律風險,或引發(fā)民事責任、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。

 

“定制人臉面具這一業(yè)務本身,是否具有合法性,取決于多個因素。”孟強說,在一些情況下,定制人臉面具也可用于電影特效等合法目的,如果定制人臉面具涉及侵犯個人隱私權、肖像權、名譽權等,或者缺乏合法合規(guī)的銷售流程,或者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等,就屬于違法行為。

 

“電商平臺經營者和商家不得侵犯消費者權益或違反市場管理規(guī)定,售賣人臉面具的行為如果對特定人的個人信息、肖像權等人格權構成侵害,或違反網絡交易安全相關規(guī)定,則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可以對商家進行警告、罰款、責令停業(yè)整頓等。”孟強說。

 

他提出,如果售賣的人臉面具被用于非法目的,比如從事詐騙、盜竊身份信息、侵犯個人隱私等犯罪活動,有可能屬于參與或幫助實施犯罪行為的共犯,從而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。

 

“人臉面具可能成為一個上下游犯罪的工具,上游負責收集人臉等生物信息,下游或涉及后續(xù)使用,比如用于詐騙、盜竊等,這樣一來,商家的售賣行為突破了刑法的技術中立原則,可能構成提供犯罪工具的罪名。”劉炯說。

開展適度監(jiān)管

確保不被濫用

在孟強看來,人臉面具的制作銷售和使用確實存在侵權、違法的較大風險,相比于全面禁止,完善立法立規(guī)、適度監(jiān)管是更可行的方案。比如加強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方面的建設,明確界定人臉面具的合法與非法用途,同時強化在生產、銷售和使用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監(jiān)管機制,從而在保障合法需求、合理使用的同時,減少和降低人臉面具被用于侵權違法行為的風險。

 

劉炯的建議是,在定制人臉面具時,應當要求業(yè)務提供者進行嚴格的身份驗證和用途審查。對于高度逼真的面具,應當在公安部門進行備案和審核。

來源:廣州日報綜合自法治日報、警民直通車上海、九派新聞、紫牛新聞